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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,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。那么怎样入账更合理呢? 小e需要提醒大家的是,餐饮发票入账不能任性。具体如何处理,一起来看看吧~!
摘要:作者根据多年处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经验,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作出总结并提出问题,供大家探讨。 一.对货损索赔的抗辩 1.承运人的识别(被告是否适当) 本文承运人的识别,是指在提单所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中,对承运人的识别。航次租船合同是另一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,其承运人就是出租人,不应存在承运人识别方面的争议,但在海事审判实践中,常常发生法律概念混乱,其根源之一是脱离了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合同相对人。 承运人的识别过程首先是对法律关系的识别。 在班轮运输(LINERSHIPPING)的情况下,一般只有提单(或运单),托运人和收货人都没有就涉案货物的运输签订租船合同(租约),提单(或运单)串联起一个三方合同(托运人-承运人-收货人(提单持有人))。由于运输该货物的船舶可能处于期租中(一般的TIME C/P或SLOT CHARTER或TCT等)或光租中,故有必要进一步进行承运人的识别。 而在不定期船运输(TRAMPSHIPPING)的情况下,既有租约,一般又会签发提单(或运单)(提单中可能并入了租约条款),情况就很复杂:租约可能是与托运人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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